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之英語標準調整。

說明:為鼓勵更多有志人士從事華語教學,取得本考試證書,本考試將調整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之英語標準為托福
(TOEFL iBT®)71分(含)以上,國際英文語文測試(IELTS)5.5(含)以上,多益測驗(TOEIC®)750分(含)以上,本基準適用其他考科合格成績仍於保留年限內者,自發文日生效。